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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润劳动人事业务部:劳动合同签订秘籍到手,让您的工作无后顾之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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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97 更新时间:2022年01月24日09:42:15 打印此页 关闭

岁末年初大跳槽,又到了新一轮的求职热潮。最近,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劳动人事法律部也接到了不少求职者咨询在应聘中遭遇的“非常规招聘”招数应该怎么办?我们将一一为您拆招。今天我们将推出劳动合同签订应注意的事项篇,护您工作无忧。

1、要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书面劳动合同是产生纠纷后能维护自身合法权利的首要证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提醒注意的是: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期限;双面合同不要签。

2、注意合同内容是否完备、合法。劳动合同的必备条款包含以下内容: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

提醒注意的是:需核实用人单位名称与自己拟入职的公司名称、盖章单位名称是否一致、用人单位是否依法登记注册。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信息。

(三)劳动合同期限。

提醒注意的是:需要区分是首签还是续签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期限是固定的、无固定的还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提醒注意的是:工作内容和地点尽量约具体,以防成为单位随意变动岗位和地点乃至辞退劳动者的借口。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提醒注意的是:工作时间是否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如果合同中工作时间不明,可以要求用工单位提供作息规定文件备存。

(六)劳动报酬。

提醒注意的是:要看劳动报酬是否约定明确,是否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不仅要看其金额,还要看其构成。必要的时候还可要求企业提供内部薪酬发放办法来了解企业奖励、惩罚制度。

(七)社会保险。是每一位劳动者应享有的权利。法律规定期限内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动者有权以此解除劳动合同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提醒注意的是:高危人群或特殊人群一定要注意审查自身的特殊权益是否有保障,要约定明确。

(九)法律法规规定可以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提醒注意的是:这里的其他事项一般还包括试用期、培训服务期、保密协议、竞业限制条款等与劳动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合同内容。

3、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落款要求。

提醒注意的是:劳动合同文本应该有页码,并且每页都要有劳动者签字和企业加盖骑缝章。

4、补签劳动合同的风险。未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时间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时,双方可以合意补签劳动合同。

提醒注意的是:补签劳动合同有可能会免除用人单位二倍工资的问题,这就需要劳动者在达成合意时可以要求用人单位对这一问题同时做出处理。

在这里特别要提醒注意的是,若在签订合同时单位要求扣押劳动者身份证件或要求劳动者事先缴纳任何费用或者提供担保,则可能遇到了不法单位,求职者应立即拒绝,以保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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