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将卫生间扩至楼下卧室上方,楼上业主已经涉嫌违法
《住宅室内装修装修管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第(二)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禁止下列行为:
(二)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
楼上业主将卫生间的墙壁(非承重墙)拆除向外移,将卫生间扩大至楼下卧室上方,已经违反上述规定。
二、楼下业主如何维权
1、向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查处
《住宅室内装修装修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一)项规定,住宅室内装饰装修活动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罚款:
(一)将没有防水要求的房间或者阳台改为卫生间、厨房间的,或者拆除连接阳台的砖、混凝土墙体的,对装修人处5百元以上1千元以下的罚款,对装饰装修企业处1千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因此,楼下业主可以就楼上业主的违法行为向城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查处。
2、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楼下业主也可以根据我《民法典》关于相邻权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楼上业主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