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行政复议法》立法修改工作获肯定

分享到:
点击次数:698 更新时间:2022年11月04日10:26:42 打印此页 关闭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是一家以行政诉讼为主业的律所,十年来代理行政案件数千件,其中行政复议案件是常见的代理类型之一。作为“民告官”的重要制度之一,行政复议在解决行政争议,建设法治政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在代理行政复议案件中,我所律师经常遇到当事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的行政行为无效之情形,向复议机关提出请求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复议请求时,复议机关无法直接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作出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决定;而复议机关作出具有履行内容的复议决定时,行政复议被申请人不履行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法》关于行政复议决定的执行措施并不能有效保障行政复议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上述情况不利于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也不利于实质化解行政争议。

20221110103040_51507.jpg

恰好,在2020年11月24日,司法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征求意见稿》),启动对《行政复议法》的修订工作。

为此,我所专门组织多次研讨会,对《行政复议法征求意见稿》进行讨论并形成了近万字的报告,暨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关于《行政复议法》中增加确认行政行为无效及复议申请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行政复议决定内容的建议。2022年6月8日,我所将建议稿通过特快专递的形式向司法部和全国人大法工委提交。

20221110103119_49085.jpg


10月27日,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10月31日,全国人大网站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修订草案)》,开启了新一轮公开征求意见。

20221110102902_76515.png


在此次公布的修订草案中,我所提交的增加复议决定确认无效及增加复议决定复议申请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内容的意见全部得到了采纳。

一是,《修订草案》新增了第六十五条,即行政行为有实施主体不具有行政主体资格或者没有依据等重大且明显违法情形,申请人申请确认行政行为无效的,行政复议机关确认该行政行为无效。

20221110102908_11119.png


二是,在现行《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三条基础上,修改而成的第七十五条,明确增加了行政复议调解书,由行政复议机关依法强制执行,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规定。

20221110102918_27646.png


在我国,律师参与立法人数少,比重低,立法活动中“部门立法”普遍存在。因此,律师参与立法具有重要的社会意义,有利于打破部门利益界限、更好的维护人权、提高立法的质量和法律的贯彻实施,参与立法也是人民律师的光荣使命与责任。自成立以来,我所已多次通过召开专题研讨会和向立法机关提建议的方式,积极参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行政诉讼法》《行政处罚法》等多部法律法规的修法建议工作,也取得十分显著的效果,为我们国家立法建设贡献京润法律人的力量。

上一条: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积极参与《行政复议法》立法修改工作获肯定 下一条:赵加亮律师:夫妻之间签订的忠诚协议有效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