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2024年第34个全国助残日来临之际,5月10日,枣营南里温馨家园邀请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杨榭律师开展以“《民法典》中关于监护法律问题解读”为主题的讲座。旨在通过对保障残疾人权益的相关法律及扶助政策的普法讲解,进一步增强辖区残疾人学法、知法、用法的积极性,帮助残疾家庭解决法律疑难,传播法律知识、弘扬社会正能量。

杨律师从什么是监护、监护和赡养、抚养的区别、监护种类、什么是意定监护、老龄化社会背景、制度的目的和理念、意定监护之适用、法律代理事务等方面详细地介绍了意定监护制度。



杨律师首先介绍了意定监护既是一种职责,也是一种权利,该制度的目的和理念在于促进和尊重自我决定。特别提出残疾人也是意定监护的主要适用主体之一。杨律师谈到了意定监护应当优于法定监护。被监护人可以自行约定失去行为能力的证据和时间,即使是约定由法院宣告,法院也应当确定其失去了某几项具体的行为能力,而不是直接宣告其为无行为能力人。这为大家在处理监护问题时提供了新思路和新方法,也让学员对家庭生活中监护问题的有效解决有了更清晰、直观的认识。


此外,杨律师还谈到了意定监护协议的成立、生效、登记认证、通知公示、协议内容等问题,并与在场学员就相关问题展开交流,耐心答疑。法律咨询环节,杨律师围绕残疾人及残疾家属生活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回答了现场学员的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