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某部干部曹某家住豫南某县城关,因废弃自来水管道破裂,房基洇湿导致与邻居共用山墙裂隙,其母遭巨额索赔。一审二审再审均失利,法院判决曹某母亲承担主要责任,赔偿邻居的经济损失。郭律师介入后仔细分析证据,发现此次事故的主要责任方为自来水公司,由于该公司对废弃管道处理不当,导致大量出水。此次事故不应由曹某母亲承担主要责任,故申请了民事检察监督。检察院完全采纳了申请方的意见,提出抗诉意见。最终经省高院再审裁定案件发回重审,赔偿责任被重新划分,委托人只需承担10%的赔偿责任。为感谢郭律师在此案中为当事人争取公平判决所做的努力,委托人特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