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动态 首页 > 新闻动态

海霞律师处理的房产继承案例(十一):经过法院认定的房屋产权人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权益

作者:Admin 日期:2024-08-22 点击:891
一键分享
“海霞律师,房屋有我的份额,但拆迁公示中没有我的名字,我该怎么办呀!”一接起电话,还没有等海霞律师开口,郭华就迫不及待的提出上面的问题。
郭华的父母去世后留下了6间房屋,现在哥哥一家居住着。2020年,村里开始旧改拆迁。因为郭华结婚后户口一直在娘家,房屋又是父母遗产,有她的份额,她就非常关注拆迁中是否有她的补偿利益。她在网上查询相关规定时,注意到海霞律师专门处理此类案件就委托海霞律师处理。当看到拆迁公示中没有她的名字时,立马就慌了!
“没有关系,法院已经判决您享有拆迁房屋份额,咱们马上对公示内容提异议!” 当海霞律师将异议申请书发给郭华,她送到拆迁指挥部后才松了一口气。
郭华的父母生育了两个孩子,儿子郭翔和女儿郭华。父母生前居住在5号院,该5号院一共有6间房屋,东侧3间,西侧3间。5号院是郭华的爷爷奶奶留下来的。东侧3间属于郭华家所有,西侧3间属于郭华大伯家所有。早年郭华大伯家另外分得了宅基地就把西侧3间房屋给了郭华父母。郭华父母一直居住在东侧3间,郭翔居住在西侧3间。郭华随父母居住在东侧3间直到结婚离家。1990年,郭华母亲去世,1993年,郭华父亲申请对5号院进行翻建,申请人为父亲及郭翔。因当时经济困难,直到2015年,他们两人才把房屋翻建完毕。2022年,郭华父亲去世。
海霞律师建议郭华通过继承诉讼确定房屋共同所有权人,以取得被拆迁人的身份。法院经过审理认定,5号院6间房屋由父亲及郭翔共同出资翻建,故3间是父母的遗产,3间属于郭翔所有。因为郭翔一直与父母同住,尽到更多的赡养义务,故对于父母的遗产可以多分,故判决6间房屋其中1间属于郭华所有,其他5间归郭翔所有。
就在刚刚拿到法院判决的时候,拆迁指挥部张贴了拆迁公示。那么这一纸判决就成了证明郭华为被拆迁人的最好的证据。

上一条:【京润讲堂】杨榭律师在第10期京润讲堂分享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办案经验

下一条:海霞律师处理的房产继承案例(十一):经过法院认定的房屋产权人有权获得拆迁补偿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