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配偶因婚外情赠送出去的财产,我除了要回,还能做什么?海霞律师解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⑤

作者:Admin 日期:2025-02-05 点击: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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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霞律师之前代理过一起这样的案件,男方为了追求女方,答应了女方提出的婚后将房屋过户给她的要求,而这个房屋是男方父母用一辈子的积蓄给男方购买的。结婚2年后,女方起诉离婚,法院认定该房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判决房屋归女方所有,由女方支付50%的房款给男方。离婚后女方失联,男方一分钱的房款也没有收回。男方母亲接受不了这样的结果,突发脑梗死亡。《解释二》出台后,这样的案件可能会有另外的判决结果了。因为《解释二》规定了可以将房屋重新判决给原来的产权方,另外结合过户目的,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孕育共同子女情况、离婚过错、对家庭的贡献大小以及离婚时房屋市场价格等因素给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货币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