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因房屋或建筑物存在手续缺乏等情形,可能被城管或相关部门认定为违建,作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告知书)要求建设方将房屋或建筑物拆除。收到限期拆除通知书后应该怎么办呢?
限期拆除通知书中一般包括以下内容:事实认定部分,主要是针对房屋的建设行为,包括建设时间、地点、结构等。存在的违法情况,包括未办理规划手续或超出规划手续的范围进行建设等,行为违反了《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城市规划区)或者第四十一条(乡村规划区)。处理决定部分,一般是要求限期进行拆除。
当事人收到限期拆除通知后,要认真阅读限期拆除通知书的内容,审查限期拆除通知的内容是否正确,包括房屋的建设行为表述与客观事实是否相符,是否存在限期拆除通知中所称的违法行为。如果认为限期拆除通知中事实认定错误或法律适用错误,可以向作出机关进行陈述或申辩,如果有相关证据,可以一并提供以支持自己的主张。如果相关部门不听取或听取后不采纳自己提出的观点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