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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润荣誉丨直播合同纠纷二审反转!京润律师凭关键证据促成调解,当事人赠锦旗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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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471 更新时间:2025年11月21日15:18:28 打印此页 关闭

近日,一起备受关注的艺人经纪合同纠纷案件在二审阶段迎来圆满结局。杨某因父亲生病停播引发合同纠纷,一审被判支付25万余元后,委托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张志同律师、陈柳律师代理二审。律师团队凭借专业敏锐度发现关键证据,成功推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为当事人化解了高额债务危机。

案情回顾:停播引发纠纷,一审判决承压

2023年8月3日,杨某与某管理公司签订《艺人经纪合同》,约定合作期限自2023年8月2日至2026年8月2日,杨某需每月直播不少于26天、每日直播不少于6小时,公司则每月提供5000元扶持基金。然而,合同履行期间,杨某父亲突发疾病急需专人照料,杨某无奈只能停止直播。

此后,某管理公司以杨某违约为由提起诉讼,主张解除合同,并要求杨某支付扶持资金、设备费、律师费、违约金等共计80余万元,同时要求返还平台账户。一审法院审理后,判令杨某向该管理公司支付各项费用共计25万余元。面对高额判决和家庭困境,杨某陷入两难。

二审转折:关键证据浮现,法律关系重新定性

一审判决后,杨某慕名找到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张志同律师和陈柳律师接手案件。在详细梳理案情时,律师团队注意到直播平台资质认证的相关法律要求,敏锐意识到双方关系可能并非单纯的经纪合同关系。据此,律师向杨某提示,若能找到公司为其办理平台认证时出具的“在职证明”,将可能成为案件反转的关键。

在杨某的积极配合下,最终成功调取到该“在职证明”。二审庭审中,两位代理律师以该新证据为核心,重点围绕双方是否构成劳动关系而非经纪合同关系展开激烈辩论。律师指出,“在职证明”直接反映了公司对杨某的管理属性和人身从属性,双方权利义务关系更符合劳动关系特征,而非平等主体间的经纪合同关系,原告诉求的法律基础存在根本性瑕疵。

调解结案:互谅互让化解矛盾,锦旗致谢专业赋能

庭审过程中,某管理公司了解到杨某父亲生病的实际困境,对其因家庭变故导致停播的情况表示同情,认可高额费用会给其家庭带来沉重负担;杨某也对公司为维权产生的合理支出表示理解。在法院的主持和律师团队的积极斡旋下,双方摒弃争议、互谅互让,最终达成一致的调解协议,圆满解决了此次纠纷。

为感谢张志同律师、陈柳律师的专业帮助,杨某特意送上印有“经验丰富、业务精湛、法务精英、金牌律师”的锦旗。“如果没有京润律师的专业指导和不懈努力,我真的不知道该如何面对这笔巨额债务。他们不仅帮我化解了危机,更让我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杨某在赠旗时动情地说。

代理律师表示,此次案件的圆满解决,既体现了证据在诉讼中的核心作用,也彰显了“以和为贵”的纠纷解决理念。在类似经纪合同纠纷中,当事人应注重保留关键证据,遇到法律难题时及时寻求专业律师的帮助,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始终秉持“专业、优质、高效”的服务理念,凭借扎实的法律功底和丰富的办案经验,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在各类民商事纠纷案件中不断实现当事人权益最大化,赢得了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与赞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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