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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润胜诉|某旅游度假区诉行政机关不履行补偿职责案胜诉 达成调解协议获明确权益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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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366 更新时间:2025年12月08日12:13:17 打印此页 关闭

近日,由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的,我所默立贤律师和杨高州律师代理的某旅游度假区诉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政府、伊春市人民政府不履行补偿职责及行政复议案,经法院主持调解,原告方最终胜诉并达成和解协议。

据悉,原告某旅游度假区因相关行政机关未依法履行补偿职责,向法院提起诉讼,案件同时涉及行政复议决定书执行争议。庭审过程中,法院充分组织各方协商沟通,最终促成原告与两被告自愿达成调解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伊春市金林区人民政府需于调解书送达之日起两个月内,对原告作出征收处理决定;此前伊春市人民政府作出的伊政复决〔2024〕6号《行政复议决定书》不再执行。

此次胜诉为某旅游度假区的合法权益提供了明确保障,相关行政机关的履职义务也通过司法程序得到明确界定,案件的妥善解决彰显了行政诉讼中调解机制化解争议、高效保障当事人权益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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