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年纪大了,就想安安稳稳过日子,房子的事我愿意配合,可我实在没精力跟他们耗……”养老院里,失独老人马女士握着海霞律师的手,语气里满是疲惫与无助。彼时,她正被一场突如其来的房屋确权官司缠身,作为被告的她,身体孱弱、独居养老院的她,根本没有精力应对繁杂的诉讼流程。通过朋友介绍,她委托了海霞律师,希望能得到专业的帮助并全权处理诉讼的事情。
接手案件后,海霞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情。原来,1995年,马女士和原告的父亲唐先生签订了《换房合同》。唐一家人虽然一直居住使用该房屋,但房屋一直没有过户。现在原告要求法院把房子确权给他们,并要求马女士配合办理过户手续。海霞律师没有简单地按照马女士“愿意配合过户”的思路推进,多年的执业经验告诉她,案件背后或许另有隐情——原告执意起诉、坚决要求确权过户,大概率存在未明说的细节。为了查明真相,也为了真正维护马女士的权益,海霞律师并没有只是在办公室里翻阅卷宗,而是亲自前往涉案房屋进行了实地勘查。这一查,果然发现了关键问题!涉案房屋现状与档案登记的砖木结构、六间房屋完全不符——现场房屋已被改造成混凝土浇筑结构,且原本的六间房被改成了一整间,明显经过了大规模扩建。而原告也未能提供任何合法的扩建审批手续。
掌握这一核心线索后,海霞律师心中有了定论。庭审中,她沉着冷静地向法官提交了现场勘查照片、房屋档案等证据,清晰阐述核心观点,涉案房屋现状已经不是签订《换房协议》是的状态,原告已改变原始登记状态,标的物实质已发生变更,马女士无配合过户的法定义务,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的过户诉求。面对海霞律师的证据,原告在法官的建议下变更的诉讼请求,仅要求法院确认《换房协议》合法有效。而这个诉讼请求,对马女士毫无实质影响—既没有损害她的任何权益,也没有给她增加任何义务。庭审中,海霞律师进一步明确:马女士无任何过错且其作为失独老人,生活困难,不应承担任何诉讼相关费用。
最终,法院依法作出判决:确认唐先生与马女士签订的《换房合同》合法有效,驳回原告方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由原告分担,马女士无需承担任何费用。
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马女士紧紧握着海霞律师的手说:“海霞律师,这个换房的事情本来就是我前夫骗我签的,现在想起这段经历,我都很痛苦,拿到起诉书好几个晚上睡不着,谢谢你帮我解了围!”
从接手案件、安抚失独老人情绪,到实地勘查、精准捕捉案件关键隐患,再到庭审中据理力争,海霞律师用专业与负责完美诠释了“律师的价值,不在于胜诉的轰轰烈烈,而在于为当事人规避风险、守住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