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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霞律师胜诉案例(二十七):一场让镇政府当庭认输的"外嫁女”补偿利益的保卫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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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65 更新时间:2026年04月22日17:00:19 打印此页 关闭

2018年,广州黄埔区xx的土地因项目建设启动了征收程序。一大早,安置人口的公示榜就贴在了村口的公示栏里,引来很多村民围观。村民都知道,只要榜上有名,下个月就可以拿到补偿款了。

但黄崔君仔仔细细的把表看了两遍,也没有发现她、老公及两个孩子的名字。

"你是外嫁女,你丈夫和孩子的身份都不合规,你们都没资格分补偿款"村委的人没有过多的解释就对黄崔君撂下这样一句简单的话。

黄崔君彻底懵了。她从出生户口就一直在村里丈夫是上门女婿,户口迁进来了6年了。两个孩子出生就村里,一家四口一直生活在村里,自己咋成“了外嫁女”?丈夫和孩子们的身份咋就不合规了?黄崔君觉得村里的答复有问题,就开始向政府部门反映,但一直没有得到解决,镇里更是不给任何答复。在一遍遍跑镇里、区里及市里讨公道的过程中,黄崔君认识了一群和她一样遭遇的小姐妹。

"外嫁女"这三个字,坑了多少姐妹。不行,我要打官司,我要讨个公道黄崔君没有认命暗暗的想。经人介绍,她几经辗转找到海霞律师来代理她的官司。海霞律师告诉她,“外嫁女”根本就不是一个法律概念,只要户口在村里,不管结婚不结婚,都应该和其他村民一样享受村里待遇。海霞律师之前代理的类似案件都得到了法律的支持。

庭审中,镇政府辩称:外嫁女的问题,是村集体的内部事务,村里自己决定就行,镇政府管不着。而村里坚持说,根据村约民俗,出嫁的女人就没有土地了,就没有权利再分补偿款了。海霞律师当即回应:根据法律规定村里作出的涉及村民权益的错误决定,镇政府有责令其改正。保障妇女权益,更是写进法律里的硬道理,村约民俗违反法律规定就是无效。镇政府两个月不处理,不是"管不着",是"懒得管"是违法的行政不作为。庭审结束后的一幕,让在场所有人都愣住了——主审法官当庭宣判镇人民政府败诉,限两个月内履行职责,对黄崔君是否分配补偿款争议作出处理决定。

庭后,书记员告诉海霞律师说,当庭宣判政府败诉,这在广东省是头一例。不久,镇政府作出一纸决定,确认了黄崔君一家四口享有分补偿款的权益并责令村里在30日内落实。

海霞律师的这个胜诉案例告诉大家:"外嫁女"本身不是法律概念,不能成为剥夺妇女权益的借口村里"土规矩",大不过国家的法律规定;镇政府的不作为,躲不过法院的审判行为。很多村民遇到这种事,选择忍气吞声,觉得"闹也没用"海霞律师告诉大家:有时候,大家缺的不是道理,而是一个帮你把道理和法律说清楚的人。有了专业律师的帮助,合法权益一定能够得到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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