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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霞律师胜诉案例(三十二):村集体故意隐匿征地预留地合作合同,律师帮村民讨回知情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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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7 更新时间:2026年05月06日15:31:42 打印此页 关闭

广州xx6个村因项目建设被划在了征地范围内。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征收部门得给村集体预留20%的发展用地用于保障失地村民今后的生计村民们希望及盼着经济联社能够好好利用这些土地多分到一些分红以改善自己的生活水平。村民们都想看看这部分土地怎么处置,但去问过好多次都被硬生生拒绝了。后来几个村民偶然知道经济联社已经悄悄和一家物业开发公司签了合作协议,对外出租经营了肖某等几位村民里犯了嘀咕这是全村人的集体资产,怎么能不跟大伙商量就出租了。村民们第一时间找经济联社要协议看,没想到被一口回绝:

这是集体层面的事,你们不用管,也不能看分红一分也少不了大家的”。

几次沟通下来,经济联社态度越来越强硬,村民们碰了一鼻子灰,越想越委屈——集体土地的合作协议,看一眼都这么难?大家心里没底经济联社越不给看,大家越害怕集体资产被低价出租或者村领导存在私下违规交易,自己和集体的的权益被侵

因为,海霞律师在广州代理了诸多帮村民主张权益的案件,经朋友介绍,肖某几个村民就联系到了海霞律师。了解情况后,海霞律师根据自己的经验和法律规定先给村民吃了颗定心丸:大家要查看合作协议,是依法享有的知情权,经济联社拒绝公开,本身就不合法咱们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讨个说法。

海霞律师首先向街道办申请了信息公开,明确要求公开那份合作协议。不久,街道办贴出了一份《通知》但这份通知是在故意给村民们出难题:要查协议得村民联名申请,还需要村书记、村主任签字同意更过分的是,不能复印、不能拍照只能查阅。其实这是典型的变相拒绝公开,属于违法行为。随后,海霞律师xx区政府递交了行政复议申请,明确要求确认街道办的这份《通知》违法并责令街道办依法公开合作协议。复议过程中,海霞律师始终坚持村民的合法诉求,据理力争,清晰阐明街道办和经济联社的违法之处。最终,在区政府的协调下,经济联社再也没法推诿,主动向村民们公开了那份合作协议,村民们终于看到了集体资产的处置细节,悬着的心也落了地。

很多老百姓遇到集体资产处置这类纠纷,都会像这些村民一样,不懂法律、不知道怎么维权,要么忍气吞声,要么盲目维权,最后得不偿失。而律师的作用,就是做大家的法律靠山,帮大家理清思路、找对方法,用专业的力量,把复杂的法律问题简单化,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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