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海霞律师给大家讲几年前代理的一个案件,委托人是贵阳花溪区的11户村民。
一、11户村民的糟心事儿:租地建房安身,一夜被拆还被“赖账”
2019年,贵州贵阳的邓先生等11户人家,凑钱在花溪区xx村租了一块土地盖起了房子,要么自住,要么做点小生意,日子过得也算安稳。可谁也没想到,住了不到2年,城管局就上门了,说他们的房子是“违法建设”。没等11户人家反应过来,一群身穿城管制服的人直接上门把房子夷为平地。拆房前,没有任何书面通知;拆房时,没有任何执法文书;拆完后,大伙儿去找城管局要说法,城管局根本就不承认进行了强拆。11户人家瞬间懵了,房没了,家没了,连说理的地方都没有?四处求助无果,有人劝他们“跟城管打官司,简直不自量力”,有人甚至已经准备认栽。走投无路之下,他们找到了海霞律师,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海霞律师,城管不承认强拆,我们这案子能赢吗?”
二、一审惨败:证据不足被驳回,百姓陷入绝境
海霞律师分析了案件,整理了11户的证据——土地流转协议 、建房合同、水电费缴费单,还有当地报纸上一篇模糊报道(提到“城管局强拆xx村房屋”)但一审法院认为“证据不足,无法证明房屋是原告建的、是被告拆的”,直接裁定驳回起诉。海霞律师对于这个一审判决结果是不服的,果断的提起了二审。
三、二审胜诉:发回重审,案件瞬间“活”了
二审开庭时,海霞律师再次重申了自己的观点:《土地流转承包协议》证明土地是合法承租的;建房合同、装修票据证明房子是11户百姓出钱建的,享有合法使用权; 水电费缴费记录证明百姓长期占有、使用房屋;当地报纸报道,虽然模糊,但明确提到“贵阳市城管局强拆xx村房屋”,可以证明城管局进行了强拆行为。二审法院完全采纳的海霞律师的意见,不久作出二审裁定书,裁定11名原告具备诉讼主体资格,撤销一审判决结果,将案件发回重审——案件瞬间“活”了!
三:直击“程序死穴”,拆房不通知,就是违法!
重审开庭时,城管局见赖不掉,又换了个套路,甩出一堆文件:《行政执法调查通知书》《限期改正通知书》,声称“执法程序合法”。但这些通知书全都是发给原土地出租人的,没有一份是发给11户原告的!
海霞律师当庭直击要害:“强拆是行政强制行为,必须履行法定程序,通知到房屋的实际权利人。拆的是原告的房,却把通知送给别人,并且未告知、未听证、未保障11户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权,这样的强拆,从根上就是违法的!”
这一步,彻底击垮了城管局的“程序合法”借口,直击他们的程序漏洞,一招定胜负!
四、胜诉落幕:11户百姓终获公道,城管强拆被判违法!
经过激烈的庭审辩论,法院又一次采纳了海霞律师的法律意见,最终作出判决:确认城管局强制拆除11户房屋的行为违法!那些当初嘲笑他们“不自量力”的人,此刻也都闭了嘴。其实百姓赢的,不只是一场官司,更是法律的公平正义,是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