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跟随着京润党支部的同事们,一起前往影院观看了电影《长津湖之水门桥》。该片将爱国情、战友情、亲情展现的淋漓尽致,在观看的过程中,同事们数次被片中情节感动到热泪盈眶,尤其是影片最后,伍万里报出“七连应到157人,实到1人”时,更是瞬间让人泪崩。在第一部影片开始时,是千里带着哥哥百里的骨灰回到家乡,而这部影片的结尾是万里带着千里的骨灰回到家乡,真正应了那句“去时少年郎,归来报国躯”。
在观看影片时,我的脑海里出现了一位老人——我的姥爷。我的姥爷曾是一位抗美援朝的志愿军,也曾是解放战争时期的解放军。印象中,姥爷一直都是说话都不高声,温温吞吞的一个老人,每天散步、养花、看书、吃水果,尤其是有些腐烂了的水果,用自己随携带的小军刀把腐烂部分削掉,然后认认真真的把剩余部分吃的干干净净。小时候的自己并不明白为什么要这样,明明有很多完整的,更好吃的,为什么要吃已经坏掉的。那时候只是知道姥爷曾经打过仗,青少年时期甚至想,就姥爷这性子怎么可能打仗,打架都不会!也曾经天真的问:“姥爷,你真的打过仗吗?看到死人,你不害怕?”姥爷从来都是笑一笑,不做任何回答。前几年,国家对像姥爷这样的老兵都颁发了一枚军功章。印象中,姥爷收到军功章特别开心,几乎我们每个小辈回去都会拿出来给我们展示一番,我们还曾经拿着嬉闹一阵,姥爷也只是一脸慈祥的看着我们。
看了《长津湖》这部影片,突然就有点理解姥爷了。影视剧或许有夸大的成分,但表达的感情却是真实的。战争年代,没有人能够置身事外。对于一个刚刚经历过战争,经历生死后活下来的人,就是这种爱国情怀,让他们再一次走向了战场。去的时候呼朋伴友,回来的却寥寥无几,为的只是后代能够长久的享受和平。
生活在和平年代的我们或许没有那么多伟大的理想,每天忙碌于生活的琐碎,不知道为了什么,也不知道自己能够改变什么。之前可能想着办好自己手里的案子,尽自己的那点微薄之力,能解决一些问题就解决一些,甚至在成功解决一些问题时,也会产生莫名的自豪感。做了律师以后,突然陷入了迷茫,律师的工作目的是什么?是挣钱?说不是或许有些矫情,因为也确实是,但还为了什么呢?直到有一天,遇到一个案子,自己认为必输,完全没有必要打下去。可是老律师却说:“如果按照你这种思维,律师就不用开展工作了”。在另外一次老律师的分享会上,讲的是一个刑事案件,老律师在办案过程中发现了重大疑点,法院也据此调取到有利的证据,但是就目前的法治环境看,却并不敢抱过于乐观的想法。无奈之下,甚至向法官表示,如果案子依然判决当事人有罪,老律师将在以后的执业生涯中,不再承办刑事案件。或许就是这样的一腔孤勇,赢得了最后的胜利。
细看我国的法治建设,像一个老人一样踽踽前行。每产生一次重大的变革,都是所有法律人的狂欢,比如于欢案、昆山龙哥案,因为来之不易,所以倍感珍惜。而这些变革并不是理论上的变革,这是司法实践的进步,这每一次进步都存在着律师一次次庭审时据理力争的身影,或许这才是律师真正的价值所在,经历一次次的失败,只为整个法治活动的一点点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