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参与分家析产的资格或权利,在法律上的专有术语叫主体适格。不是每一个家庭成员都具备主体资格,也不是每一个家庭成员都有均分家庭财产的权利。
1.哪些是家庭成员?配偶、父母、子女和其他共同生活的近亲属为家庭成员。
2.近亲属是哪些人?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为近亲属,也就是说三代血缘关系的人或配偶才是近亲属。
3.谁有要求分家析产的权利?一般来讲,对家庭共有财产作出贡献的人才有权利;除非在原始取得时与身份关系有关,比如遗产继承,虽然对遗产没有贡献,但是依然对构成家庭共有财产中的遗产继承部分有要求分割的权利。
配偶之间作为家庭财产的主要权利人,自然有分家析产的主体资格。子女,则需要对财产有贡献才有主体资格;一般来讲,未成年子女是没有资格的;而16岁以上或成年的子女,则需要依据是否为家庭财产作出贡献来判断主体资格的有无。父母及其他家庭成员同样要依据此标准来具体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