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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润喜讯】征收范围内房屋被责令整改还断电,律师助力维权成功,当事人寄送锦旗答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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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688 更新时间:2022年08月18日09:35:19 打印此页 关闭

黄先生是福建省福州市闽侯县南屿镇的村民,在该村拥有房屋。房屋于2020年被纳入南井溪二支流项目征收范围,因对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2020年9月,南屿镇人民政府对黄先生的房屋作出《责令整改通知书》,认定该房屋为违法建筑,责令自行整改,要求自行拆除。20201127日,该镇政府又组织有关人员进入该房屋、对屋内供电设施进行破坏,致使室内断电。

因听说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律师敬业负责,于是委托本所海霞律师和唐立明律师代理维权事宜。律师介入后指导黄先生收集证据,并针对《责令整改通知书》、拆除电线行为分别立案。一审开庭时,代理律师结合被告镇政府提交的证据,指出镇政府实施行为的诸多违法之处,同时特别强调房屋已纳入征收范围,镇政府以违建为名要求自行拆除房屋,以及以停止供电的行为促使黄先生履行有关行政决定,违反法律规定,目的不正当。最终,黄先生的权利得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责令整改通知书》及断电行为分别被法院撤销和确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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