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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润胜诉】街道办“制造”危房搞强拆,“保护性拆除”被判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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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822 更新时间:2023年05月10日14:21:21 打印此页 关闭

承办律师: 李海霞、周恒源

2023年3月21日,海霞律师及周恒源律师刚刚在福州市台江区人民法院开完庭,时隔一周,3月28日,福州晋安区的汤先生就拿到了法院确认xx街道办强拆行为违法的胜诉判判决书。“法院真够快的!”海霞律师和周恒源律师也禁不住感慨到,当然,胜诉的结果当时是在两位的预料之内的!汤先生也感到扬眉吐气的一把,自从自己的房屋被xx街道办当成危房强拆到现在,还从来没有如此痛快过!汤先生这辈子也忘不了2022年7月26日的那一天的凌晨,一批手持钢盾钢叉的安保人员,簇拥着一辆辆挖机叉车行驶进了小区。推搡的人群,轰鸣的机器,自己居住了32年和其他同楼邻居的房屋瞬间被“夷为平地”。

2019年,其房屋所在的区域被纳入了征收范围,因补偿标准远远低于房屋的实际价值,包括汤先生在内的多位业主都没有签订拆迁协议,在此后的时间里,汤先生等业主仍在房屋内居住生活。2022年6月,小区内张贴了一封《限期搬离通告》,其中载明汤先生的房屋被鉴定为危房。知道房屋被鉴定为危房的那一刻,汤先生就和其他邻居开始物色合适维权律师了。经过多方打听及比较,汤先生最终选定了海霞律师及周恒源律师为自己维权。

开庭过程中,xx街道办的核心观点是:我们基于公益需要对房屋进行鉴定,房屋被鉴定为危房后,我们的保护性拆除是合法的”。闻听此言,台下旁听的群众一片哗然。海霞律师及周恒源律师掷地有声的抗辩道,xx街道办根本无权对涉案房屋作出危房鉴定,无权拆除涉案房屋,拆除程序也严重违法。在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之后,作为属地主管的行政机关,不仅没有协调配合征收机关与汤先生等人签订拆迁协议,反而沦为非法拆迁的工具,这种滥用职权的行为必然违法。

最终法院采纳了海霞律师及周恒源律师的全部观点,确认xx街道办强拆汤先生房屋的行为违法,胜诉判决也宣告了所谓的“保护性拆除”是彻头彻尾的无稽之谈。

非法行政行为已经令人痛恨不已,有些工作人员为非法行为涂脂抹粉,甚至在尊严的法律庭审中恣意美化非法行政行为,不仅令人气愤,甚至令人寒心不已!孔子在《论语》中称:“道千乘之国,敬事而信,节用而爱人,使民以时。”孔子教导我们,做事情一定要有敬畏之心,政府部门尤其是政府工作人员一定要对百姓有敬畏之心。所谓的敬畏之心,不是要求官员对百姓时时刻刻十叩九拜,也不是要求每个官员都做到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但最起码的做到错误之后能够承认错误并勇敢的承担责任吧!但本案中的xx办事处罔顾客观事实及法律规定将非法强拆行为包装成“保护性拆除”,法院的这一纸判决毫不犹豫的将他们的遮羞布撕下,真的是大快人心!

在很多人眼里和政府打官司的人都是“刁民”,还有很多人仍然秉持着“民不与官斗”的古训惧怕和政府打官司,但海霞律师认为,就是因为我们如此深沉的爱着这个国家,我们才愿意让她变得更好,所谓的“爱之切,恨之切”大概就是这个道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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