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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出所弄丢档案被判赔偿!公民如何守护“身份证据”?

作者:Admin 日期:2025-05-21 点击:5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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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档案是个人身份、三龄两历(年龄、党龄、工龄、学历、工作经历)等方面的重要证据,与办理工作调动、参加公务人员招聘考试、办理社保和个人退休、出国政审和公证等息息相关。一旦档案丢失,将对个人的生活、学习和工作产生巨大影响。家住北京朝阳区的房先生,1983年,个人档案从原单位转至朝阳区某派出所,后来房先生几次到派出所查询个人档案,均未查询到。无奈之下,房先生只好找到原单位,原单位为其出具了档案转递证明,该派出所才终于给房先生出具了档案丢失证明。房先生退休后,认为因为档案丢失,自己的退休待遇被迫降低,再次到派出所查询档案,得到的答复仍然是档案丢失。多次与派出所协商赔偿事宜无果后,房先生委托我所王倩倩律师代理此案,并将该派出所所属的分局即被告诉至法院。法院审理认为,该派出所在接收档案后,应当妥善保存和管理,其未尽到管理职责导致档案丢失的行为已构成违法。最终法院判决该派出所以赔偿金的方式承担相应的责任。


律师提醒:

公民的人事档案是我们工作的一项重要凭证,包括核算工资标准、社会保险福利待遇乃至办理退休等,一旦丢失,有可能会无法补办,严重影响我们的相关权利。如果大家遇到档案丢失的情况,要尽快保存相关证据,比如档案转递证明,保管机构出具的丢失证明等,及时向保管机构主张权利,要求对方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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