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张志同、陈柳律师代理北京某文化公司与郑州某传媒公司演出合同纠纷一案,助力委托人追回演出合同款项及违约金超数十万元。
2021年6月1日委托人与郑州某传媒公司签订《演出合同》,约定某艺人进行商业演出。委托人支付了定金之后,因郑州某传媒公司与约定艺人之间产生纠纷,直接导致原定商业演出无法按计划推进,合同目的难以实现。
两位律师从委托人提供的材料中筛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精准重构请求权基础,最终实现返还定金并支付违约金超数十万的胜诉结果。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将继续发挥专业优势,助力企业在法治轨道上稳健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