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动态

京润胜诉丨某房屋拆迁补偿争议落槌 朱某茹获赔二居室安置房

分享到:
点击次数:414 更新时间:2025年11月07日13:01:24 打印此页 关闭

近日,我所李海霞和柳双双律师代理的朱某茹等七原告与被告北京某公司某项目管理部房屋拆迁补偿合同纠纷案获胜诉。

【基本案情】涉案10号房屋原为朱某明通过换房获得的公房,后登记在其子朱某信名下。承租人朱某信2017年与被告签《预签协议》,约定60㎡二居室安置房及3000元/月周转费。2022年朱某信去世后,其法定继承人就安置房归属产生争议。

【裁判要点】一是法院认定《预签协议》合法有效,朱某信的合同权利由其法定继承人继受;二、除朱某丽外,其余法定继承人均同意将安置房交付朱某茹,被告亦无异议,法院按多数原则支持该交付请求;三、关于临时周转补助费,因继承人内部未达成一致导致被告无法确定支付对象,法院驳回相关诉求。

【判决结果】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最终认定协议有效,按多数继承人意见,判被告7日内按《预签协议》约定向朱某茹交付交付二居室安置房。

666.jpg

777.jpg

上一条:某房屋拆迁补偿争议落槌 朱某茹获赔二居室安置房 下一条:刘某诉西安市住建局行政复议案胜诉 原复函被撤销并责令重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