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是我们村民,咱们签的房屋合同根本不算数,赶紧把房子还给我,否则我只能打官司要房子了!”
原房主老刘的一句话让苏家夫妇慌了神。夫妻俩2000年5月份在顺义农村购买了农家院,到现在已经住了16年了。2000年10月份,土地证顺利变更到苏家夫妇名下。为了住的舒服些,苏家夫妇出巨资把房屋翻修装修,做好了在此养老的打算。2018年,村里要拆迁的风声一传来,老刘就翻脸了,开始逼着苏家夫妇搬家。在谈不拢的情况下,老刘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要求法院判决当年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并要求苏家夫妇腾房搬家。因为他听村里干部说了,城里人买农村的房屋是违法的。所以老刘认为他的官司一定能打赢。
“海霞律师,我也清楚城镇居民不能买农村房的法律规定,但土地证已经过户到我们的名下,盖着区政府的大红印章呢,能说作废就作废吗?”苏家夫妇一边和海霞律师介绍案情,一边将土地证递给海霞律师。
“两位,不用担心,并非城镇居民买的农村房就一定违法,这要结合交易时间,审批流程、权属登记情况、诚实信用原则等具体情况综合来判定的。你们的买房全程有官方背书,并非违法交易,放心吧,输不了!”
海霞律师在翻看了所有的证据材料确认案涉房屋买卖不仅有村集体、土地规划部门盖章确认,还成功过户快16年的情况下,平静、自信的和苏家夫妇说,给他们吃了一颗定心丸。
庭审中,面对老刘死咬着“城里人买农村房子违法的”的观点,海霞律师沉着应对,条理清晰的阐述观点,明确指出两大核心抗辩逻辑:房屋买卖已获有权机关核准且完成过户行为,法院不宜也不能过度干预合法稳定的交易。另一方面,老刘在房产升值时恶意反悔,试图通过诉讼牟取不当利益违背《民法典》规定的核心诚信原则,法院不应纵容及鼓励这种不诚信行为。而这两点结结实实的戳中本案要害。最终法院作出判决:驳回老刘的全部诉讼请求。
不少人对农村房屋买卖存在误区,认为城里人买农村房违法,可实际上,法律判定合同效力,从来不是只看户籍这一个条件,本案中,土地证已过户到苏家夫妇名下多年。产权登记获得批准已证明房屋交易行为的合法性,即便他们是城镇居民,合法权益依然受法律保护。另外,恶意毁约的行为肯定不会得到法律支持。
拿到胜诉判决书的那一刻,苏家夫妇悬了许久的心终于落地。海霞律师帮他们打的这场官司,守住了他们准备下半辈子居住的家园。海霞律师深耕各类涉及土地及房产纠纷多年,深谙各类疑难案件的破局思路,能够精准抓住案件核心、巧用法律依据,争取每一个案件都能够为委托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