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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润胜诉|确认劳动关系,连带担责护权益——京润律师助力劳动者成功维权获全面胜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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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0 更新时间:2026年04月14日10:37:36 打印此页 关闭

近日,由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陈柳律师代理的刘某与北京某体育文化公司、某服饰商贸公司劳动争议一案,经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审理,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不仅依法确认了刘某与两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更判决两公司对支付刘某工资、未签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差额、未休年假工资等共计十余万元的款项承担连带责任。此案获得全面胜诉,有力地维护了劳动者在复杂用工关系下的合法权益。

本案案情具有一定特殊性,涉及关联公司用工背景下劳动关系的确认与责任承担问题。委托人刘某的劳动关系归属、工资支付主体以及相关权益的计算基础在诉讼前存在较大争议,维权过程面临举证和定性上的双重挑战。陈柳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梳理了刘某为两公司提供劳动的具体事实、管理从属关系、薪酬支付流程等关键环节,对错综复杂的用工事实进行了精准的法律定性。她依据扎实的证据链条与清晰的法律逻辑,有力地论证了两公司应被认定为共同的用工主体,对刘某的各项劳动权益共同承担责任。

在庭审中,陈柳律师围绕劳动关系的实质要件、关联公司混同用工的法律后果以及各项诉求的计算依据,发表了专业、系统的代理意见。其论证不仅聚焦于个案事实,更触及了当前新型用工形态中的典型法律问题,为法庭厘清责任、作出公正裁判提供了充分支持。法院经审理,全面采纳了我方主张,判决两公司连带承担支付义务,金额总计达十余万元。

这一判决具有双重重要意义:在实体上,为劳动者刘某追回了被拖欠的工资及应得的各项补偿,实现了实质正义;在法律上,明确了对关联公司混同用工、规避劳动法义务的行为予以否定评价,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这对规范企业用工行为、警示用工单位依法规范管理、切实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具有积极的示范效应。

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陈柳律师在本案中展现出的精准法律分析能力、处理复杂事实的专业素养以及对劳动者权益的坚定维护,再次彰显了京润律师事务所在劳动争议解决领域的深厚功力与责任担当。劳动权益保障事关社会公平与稳定,京润律所将继续致力于为各类劳动者提供专业、有力的法律支持,通过法律途径化解劳资纠纷,为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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