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霞律师自2007年开始处理全国各地的征地拆迁纠纷案件,到现在已经快20年了。海霞律师最常跟委托人说的一句话就是:“拆迁案的输赢,从来不是看谁的诉求更合理,而是看谁的维权策略更精准,更能通过诉讼获得更高的谈判地” 。今天,海霞律师就讲一起并不是特别有利的案件,却靠律师制定的诉讼策略,最终拿到比较满意补偿的真实案例。
2017年的春天,海霞律师在江苏泰州处理其他案件时,当地的王林来找海霞律师咨询他们家房屋拆迁的事情。他攥着一份从墙上揭下来的皱巴巴的《房屋征收决定公告》,说拆迁办已经数次和他说再不签协议就要强拆了!但房子一半面积都不给补偿,这样的补偿条件,王林接受不了。原来,2010年,经过村里、镇里同意,王林房子加盖了第二层,镇里为了配合王林办理房产证,还出过相关文件。
王林说,他自己已经和拆迁办谈了3个月了,他要求二层也给安置面积,但拆迁办总说没有证是违建不给安置面积,就给一点补偿款。二层的确没有办证,王林一直都觉得理亏,总觉得没什么能支撑自己诉求的筹码,又怕被强拆,几次都想签了协议搬走算了。但心里老是不甘,于是通过其他拆迁项目的朋友知道了海霞律师就过来问一下案件。
海霞律师解答了王林心中的疑惑并给王林制定了一系列诉讼策略。首先起诉《征收决定》。王林对此非常不理解,因为征收决定内容中根本没有涉及到自己的补偿标准问题,起诉它似乎解决不了补偿的问题。
“如果拆迁不合法,拆迁办就没有权利继续拆迁了,他们连谈补偿的资格都没有了,所以先起诉,法院认定拆迁办有资格拆迁了,再谈补偿!”
没过多久,起诉撤销《房屋征收决定书》的起诉书出现在了xx中院的立案庭,海霞律师的策略非常明确,用诉讼程序倒逼拆迁办能够客观公平的与王林协调补偿问题。
开庭那天,政府律师底气十足,说征收项目是为了区域发展,程序合法、依据充分。但海霞律师也不是吃干饭的,一步步拿出证据直击要害:首先,涉案片区根本不是旧城区,征收后要建的项目也不属于“公共利益”,违反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其次,征收项目的事实依据有误,前期调查没有充分征求居民意见;最后,整个征收流程存在多处违法,比如未公示相关审批文件、未保障居民的听证权利等等。
其实,律师提起诉讼的目的,从来不是非要让政府败诉,只是用诉讼压力给拆迁方“降温”,再借助法院的居中协调,给双方一个台阶下,最终实现委托人的核心诉求——拿到合理合法的补偿。果然,庭审结束后,xx市中级人民法院主动主持调解。经过几次的协调谈判,王林和拆迁办达成一致意见,王林顺利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