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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润律师不轻言放弃,助力村民追回青苗补偿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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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2 更新时间:2026年06月17日16:32:21 打印此页 关闭

近日,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就朱先生与广州市黄埔区长岭街xx社区第二经济合作社承包地征收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一案,作出终审判决,撤销一审判决并改判,京润孔富丽及李海霞律师凭借专业能力助力当事人朱xx成功追回青苗补偿款111375元,彰显了专业律师在维权中的关键作用。

据悉,朱先生在黄埔区xx二社种植桂皮30余年,xx高速项目征地后,村社以其未签书面承包合同、属非法霸占土地为由拒付青苗补偿,一审法院“原告提交的证据无法证明承包合同关系,要求获得青苗补偿款无事实依据为由”驳回其全部诉讼请求孔富丽及李海霞律师仔细研究一审判决书后,认为一审判决事实不清,适用法律错误,不轻言放弃,果断代理朱先生提起上诉。

二审中,承办律师据理力争找准村社混淆长期默许使用非法霸占的核心漏洞,固定关键证据,明确青苗补偿款归所有权人所有的核心原则,最终,法院采纳律师代理意见,作出202601民终780号民事判决直接改判村社支付朱先生青苗补偿款

此次胜诉,不仅为当事人挽回合法权益,更体现了京润律师在征地拆迁维权领域的专业素养与责任担当,为不懂法、维权无门的群众撑起法律保护伞,彰显了律师在化解矛盾、守护公平正义中的重要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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