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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柳律师代理工伤待遇争议案胜诉,成功为当事人止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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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击次数:1 更新时间:2026年07月02日12:13:05 打印此页 关闭

近日,由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陈柳律师代理的许某与北京某公司工伤保险待遇劳动争议一案,经北京市顺义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依法审理并作出裁决,全面支持当事人核心诉求,案件取得圆满胜诉结果,有力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案件概况:劳动者遭遇工伤,企业拒不足额赔付

本案系典型的工伤保险待遇争议纠纷。当事人许某在职期间因工受伤,经法定程序认定工伤并构成相应伤残等级,依法应当享受停工留薪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法定工伤待遇。

涉案北京某公司在当事人发生工伤后,未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足额向当事人支付工伤相关待遇,存在停工留薪期工资差额未补齐、伤残补助金未依法赔付等问题。当事人多次与公司沟通协商赔付事宜未果,自身合法权益持续受损,无奈之下委托北京京润律师事务所陈柳律师介入处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办案过程:精准研判案情,夯实维权证据

接受委托后,陈柳律师第一时间梳理案件全部事实细节,精准研判本案争议焦点。针对该案工伤事实认定、停工留薪期时长、工资核算标准、伤残补助金计算依据等核心争议问题,律师逐一核实证据材料,细致整理工伤认定文书、伤残鉴定报告、工资流水、劳动关系证明、沟通记录等全套证据链条。

同时,陈柳律师结合工伤保险相关法律法规及同类裁判规则,明确用人单位的法定赔付义务,精准指出涉案公司未足额支付工伤待遇的违法之处。在仲裁庭审过程中,律师逻辑清晰、论据充分,完整阐述当事人的诉求依据,有力反驳对方抗辩理由,全面佐证当事人诉求的合法性与合理性,为仲裁委公正裁决提供了扎实的事实与法律支撑。

裁决结果:仲裁委依法裁判,全面支持核心诉求

经顺义区劳动仲裁委审理查明,结合全案证据及法律规定,最终作出公正裁决:依法支持当事人关于停工留薪期间工资差额、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全部仲裁请求,判令涉案公司依法补足相关费用,切实保障了工伤劳动者的法定权益。

案件结语

工伤保险待遇是工伤劳动者的核心保障,用人单位依法为劳动者足额支付工伤待遇是法定强制性义务。本案的胜诉,不仅成功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妥善解决了工伤待遇纠纷,也彰显了劳动仲裁机构对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依法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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