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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霞律师处理的房产继承案件(十五):放弃房产继承能否免除死者生前债务?

作者:Admin 日期:2024-09-02 点击: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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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4个多月的诉讼,李亮终于拿到了法院的判决书,当他看到法院最终判决张旭生前欠他的120多万由张旭的妻子偿还的时候,深深的松了一口气。自2020年张旭去世到现在,将近4年多的讨债大战终于落下了帷幕。他非常感谢海霞律师给他提供的法律帮助,自己烦恼纠结了4年的事情居然一纸诉状就解决了。

李亮和张旭两人一起合作烟酒生意。有一年,张旭想投资另外一家公司但钱不够,李亮就将自己的120万借给了张旭,张旭当时写下欠条。没有想到,20204月,张旭因交通意外去世,但留下3套房产。李亮开始找张旭的妻子要求她替张旭还钱,她刚刚失去亲人心情悲伤,每每李亮找到她,她都和李亮大喊:“我们张旭人都没了,你还关心你的钱,你良心何在?”李亮不得不考虑到她的心情不再上门追债,但3年过去了,张旭妻子没有任何还钱的意思。每次联系她,她就一句“没钱还”甚至到最后连电话都不接了,微信都被她拉黑了。李亮甚至找过讨债人员,因为这个事情,李亮还差一点被行政拘留。后来在海霞律师地建议下,李亮将张旭妻子诉至法院,要求她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承担120万的债务。庭审中,张旭妻子称她决定放弃遗产继承,根据《民法典》规定可以不用还钱了。海霞律师抗辩到,被告作为张旭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的遗产的价值远远大于涉案债务数额,并且她已经实际取得房产,被告就应在继承财产范围内清偿张旭生前遗留的债务。最终,法院支持了海霞律师的观点,判决被告偿还李亮的案涉欠款。

我们常说“父债子偿”,但父债子偿其实是有前提条件的。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继承人偿还死者生前的债务必须以他继承财产为限,超过遗产价值的部分,继承人不还也不违法。虽然《民法典》还规定了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可以不还钱。但必须在继承开始时就放弃继承,也没有实际获得财产。但张旭妻子在诉讼中才说放弃,当然要输官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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