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霞律师,我通过北京一家房地产中介海外部买了泰国一套房子,40多万的购房款都付了,但现在还没有拿到房子,我现在要告这个公司,请您代理我的案件,帮我把钱要回来。”
张俊杰夫妇来到律所见到海霞律师,开门见山地表达了想要打官司的诉求。海霞律师和柳双双律师很认真地看了他们的材料,很快发现案件有一定难度。张俊杰夫妇虽然支付了40万的购房款,但没有和房地产中介公司签订任何合同,钱也不是汇到公司账户,只有2万的定金是由公司出具的收据。
海霞律师和柳双双律师让他们将整个买房过程仔仔细细地进行了阐述,对于关键环节的任何一个细节都进行了询问和确认,尤其涉及支付房款的过程。因为海霞律师和柳双双心里清楚,没有签订合同已无法补救,只能靠支付房款等事实来证明和房地产公司的合同成立并生效。
“当初,我们是通过一个叫王丹的人联系到这家公司的。我们到了这家公司,这家公司的海外部经理徐龙接待了我们。我们交了2万定金,公司给我们出具了这个盖章的收据。徐龙说这涉及结汇的事情,就让我们把房款汇给了另外2个人,账号都是徐龙提供的。我们报警,但一年多了警察那边没有任何消息,才想起找律师起诉。海霞律师,你看我们的官司能打赢吗?”
“您们没有和公司签订合同,钱也没有支付到公司账上,只有一个公司出具的2万定金收据,徐龙现在又联系不上,如果咱们没有充分证据证明徐龙是公司的员工,这个官司就有难度了。但好在有个2万的定金收据,所以案件还是有希望。我们会指导您们取证的,咱们一起努力,放心!”
“海霞律师,我们已经报警合同诈骗,如果警察能够立案,是不是对咱们事情解决有帮助呢?”张俊杰问律师。
“真的不一定。一旦刑事立案,咱们就不能民事起诉公司要钱了,要等刑事案件结束后才会处理您的钱的问题,时间咱们就无法控制了。另外,如果警察认定徐龙犯罪和公司没有关系,现在徐龙失联,这个案件就破不了,钱的问题就永远解决不了。所以起诉公司是最能维护您权益的了!”海霞律师和柳双双耐心地和张俊杰夫妇解释到。
“那如果法院不支持咱们,我的钱还有什么途径要回呢?”张俊杰夫妇还是有很多担心。因为他们也知道自己手里的证据不是很充分,虽然充分信任律师,但担心还是不可避免的。
“当时您们把40多万的购房款打给了两个人。如果法院不支持咱们,咱们可以起诉他们不当得利,要求他们还钱……”海霞律师和柳双双解释到。
听到这些,张俊杰夫妇稍微安心了一点!
案件起诉到法院后,海霞律师和柳双双律师开始协助张俊杰夫妇准备证据。因为更换手机之前的聊天记录缺失,海霞律师和柳双双律师数次要求张俊杰一定要把之前的手机找到。同时指导他如何说服王丹出具证言和出庭。海霞律师和柳双双律师将这些证据汇总整理来证明张俊杰与公司构成合同关系。开庭前,张俊杰告诉海霞律师和柳双双律师王丹不肯出庭做证。这无疑不是个好消息,因为王丹可以证明徐龙是公司的员工。
案件如期在朝阳法院南磨房法庭开庭。庭审中,公司代理人虽然承认了徐龙曾经是公司的员工,但徐龙早就已经离职。法庭上公司主张是徐龙个人诈骗行为,和公司没有任何关系,公司都不知道收据的事情。愿意协助张俊杰报警。
听到公司承认徐龙是公司的员工,海霞律师和柳双双律师真心偷着乐了好久,大大地松了一口气,最坏的结果没有出现。海霞律师和柳双双律师将王丹的联系方式提供给主审法官请求法官当庭联系王丹。法官同意了该请求当庭联系了王丹,王丹在法官面前肯定不敢说谎,如实陈述了当时和张俊杰夫妇一起到被告公司和徐龙沟通买房的事实和过程。
庭审到这里,海霞律师和柳双双律师知道稳了,没有什么意外,案件赢定了!
但对于刑事报案问题,海霞律师和柳双双律师在法庭上强调,张俊杰夫妇已经报警,警察明确表示不受理,再次报警没有意义。即使存在诈骗行为,也是公司和徐龙共同犯罪行为,公司肯定脱不了干系。公司看到海霞律师和柳双双律师态度坚决,又要求法官将案件移送到公安部门刑事立案。
开完庭10天左右,朝阳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张俊杰和被告构成合同关系,公司未交付房产构成违约,判决返还张俊杰支付的全部购房款。
判决结果既出人意料又在意料之中。因为海霞律师和柳双双律师开庭前就预测到徐龙的身份是案件关键,只要能够认定徐龙是公司的员工,判决结果就十拿九稳,如果公司没有当庭承认或者王丹不说实话,判决结果肯定不理想。但开庭之前,律师是无法判断出对方在法庭上的主张及是否会有新证据,只能按照对委托人最不利的情况去准备证据和观点。这就是对委托人负责任的态度,也是律师首先应该做到的。
预测案件的关键点和核心证据,在开庭前针对该重点做好准备。做好预案,明确知道什么的主张和途径对委托人最有利,争取委托人利益最大化,这就是律师的价值和作用,也是律师专业水平和诉讼经验的体现。
拿到最理想的判决结果,海霞律师和柳双双律师会心地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