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4年9月,我所杨高州律师、柳双双律师代理了一起关于行政处罚的复议案件。12月此案圆满结案,行政处罚得以撤销,委托人专程送上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2024年8月9日,北京市公安局某分局向委托人作出京公X行罚决字[2024]XXXXX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对委托人给予五日行政拘留的处罚。该处罚决定无疑将对委托人的生活和工作产生巨大影响。杨、柳两位律师接受委托后,首先帮助委托人申请了行政复议,案件受理后,律师通过阅卷发现该处罚决定的作出存在无管辖权、多份证据材料签字系伪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等严重问题。经过仔细研究律师向复议机关提交了代理意见,同时提交了笔迹鉴定申请、调取监控录像申请。经过律师、复议机关和被申请人三方的反复沟通,最终被申请人主动作出了撤销处罚的决定并送达委托人,为委托人洗清了冤屈。委托人因此所受影响得以解除。
兢兢业业、专业高效是两位律师工作的准则,亦是让委托人信任的基础。律师们秉承着这样的原则,一次又一次获得委托人好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