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先生的养殖场被镇政府强拆,在海霞律师及刘秀杰律师的代理下,法院判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在和镇政府打国家赔偿官司的时候,余先生又在海霞律师及秀杰律师的代理和帮助下,实现了赔偿数额增长三连跳。那海霞律师及秀杰律师是如何做到的呢?余先生做鸭子养殖的某农业合作社在2022年3月11日被镇人民政府强拆。强拆行为给余先生和某农业合作社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在海霞律师及秀杰律师的代理下,法院确认镇人民政府强拆行为违法。余先生当然知道,打赢强拆违法的官司只是万里长征走了第一步,因为他最终还是希望通过诉讼获得赔偿,能够继续自己的鸭子养殖事业。于是,余先生继续委托海霞律师及秀杰律师打接下来的赔偿官司。在养殖场被强拆前,镇政府只答应给余先生赔几万元的材料钱。法院判决镇政府强拆行为违法后,镇政府找余先生谈话说如果余先生答应不再继续告的话,补偿可以再提高一些。但余先生还是无法接受镇政府给出的补偿数额,于是坚持和镇政府打赔偿的官司。海霞律师及秀杰律师在余先生授权下启动了国家赔偿程序。一审中,镇政府仍然抗辩养殖场房屋属于违法建设,不属于余先生的合法财产根据法律规定不应该给任何赔偿,但海霞律师及秀杰律师仍然坚持既然镇政府违法就应该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对养殖场的直接损失进行赔偿,而直接损失包括房屋及附属设施损失、屋内物品、停产停业损失、搬迁安置费、律师费及利息损失等。一审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余先生部分赔偿请求。对于屋内物品、搬迁安置费、利息等虽然一审法院支持的数额与诉讼请求有一定的差距,但余先生至少还能够接受,但对于养殖场内房屋按照可回收建筑材料标准进行赔偿确实是大家都无法认同的。于是,海霞律师及秀杰律师提起了上诉。二审开庭中,海霞律师及秀杰律师着重针对养殖场内房屋的赔偿标准进行了阐述,将能够证明一审法院判定赔偿标准错误的一审证据及法律规定再次强调。二审开庭后不久,二审法院作出判决撤销了一审判决直接改判,纠正了一审法院对养殖场房屋赔偿标准,按照经营性房屋相对应的标准进行赔偿,二审法院再次将赔偿数额提高。余先生的维权之路,经过了强拆行为违法诉讼、申请国家赔偿、国家赔偿一审及二审诉讼,通过上面的诉讼程序,在海霞律师及秀杰律师的帮助下,赔偿的数额一步步提高。海霞律师和秀杰律师看到二审法院的判决,深深体会到作为律师的价值,能够在最大限度内为委托人争取到合法权益,内心也是开心和满足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