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霞律师,我被姑姑和叔叔起诉了,他们要求我支付生活费给爷爷,这个官司我是不是会输呢?”方柔是通过海霞律师之前的委托人介绍找到海霞律师的。她带着被起诉的材料找海霞律师咨询。
方柔的爸爸方刚因病不幸离世。当时,方柔的爷爷还在世,方刚和另外的哥哥姐姐三人轮流照顾他。方刚名下的遗产主要就是两套房产及部分银行存款。后来,方刚和方柔、哥哥姐姐及父亲商量,自己名下的两套房产都由方柔继承,银行存款留给哥哥姐姐,方柔的爷爷在其中一套房产中居住直至百年。方柔每个月支付父亲生活费1万元。方刚按照如上内容留下遗嘱,全家人均到场去公证处做了公证。方刚去世后,方柔按期支付爷爷的生活费。但一年以后,方柔就不再支付了,于是方柔就收到了上述的起诉书。
“你为什么不再付生活费给你爷爷了呢?”海霞律师问方柔。
“我爸爸去世后,我的姑姑和叔叔开始反悔把两套房屋都留给我,他们和我说这两套房屋中有我爷爷的份额,而爷爷去世后就是他们的,他们写了一个协议说把爷爷住的那套给他们,还逼着我签字。我肯定不干。于是他们就把爷爷送到外地养老院,把保姆也给辞退了,让我把每月的1万元直接给他们。我不同意,他们就起诉我了!”
海霞律师给方柔解释到,姑姑和叔叔要求她写的协议,只要她不同意,肯定没有法律效力,他们想推翻方刚的遗嘱只能去法院起诉遗嘱无效。但一般情况下,这个遗嘱是合法有效的,被法院确认无效基本不可能。根据遗嘱内容,支付爷爷的生活费就是爸爸把房屋全部留给她所附的条件和义务,《民法典》明确规定,遗嘱继承或者遗赠附有义务的,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应当履行义务。所以在她接受了房产的情况下是肯定要支付给爷爷生活费的。所以,这个官司打赢的概率非常小。
“我建议您好好和姑姑、叔叔谈谈,怎样的养老方式对爷爷更有利,爷爷的生活费还是要支付的!”
在海霞律师的建议下,方柔和姑姑叔叔进行了协商。方柔当场将所欠的生活费给了姑姑和叔叔。他们还一起把老爷子从外地养老院接回北京,重新雇佣了保姆照顾爷爷。方柔也和姑姑叔叔承诺,爷爷百年后,如果她卖房子,一定会分部分购房款给姑姑叔叔作为补偿的。